落差建筑物 在渠道落差集中处修建的连接上、下游水流的渠系建筑物。落差建筑物常用于下列情况:①渠道通过高差较大或坡度较陡地段时,为保证渠道的设计纵坡,又避免深挖方或大填方,将渠底高程的落差适当集中,并在落差集中处设置落差建筑物用以连接上下游渠道。②在干支渠分水处,如二者高差较大时,可用以作为两级渠道的连接建筑物。③与水闸、溢流堰结合,作为渠道上排洪、退水、泄水的建筑物。主要类型 跌水、陡坡以及斜管式跌水、跌井等。此外,还有悬臂式跌水、格栅式跌水、箱式跌水等特殊形式。跌水、陡坡应用最广,根据落差大小,二者又有单级和多级的布置形式。斜管式跌水的特点是:其适应的流量及跌差均较小,只用于小型渠道上的小落差跌水。跌井又称直落式跌井或井式跌水,其形式与井式溢洪道类似,其特点是利用断面较小的孔流压力竖井泄流,适用于落差较大组流量较小的情况,多用在山区渠道的退水工程中。落差建筑物的位置、数量和形式选择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及技术经济条件确定,主要决定因素有功用、地形、地质、落差及流量等。
设计要求 保证建筑物本身及与之连接的上下游渠道有良好的水力条件;进口前不出现较大的水面降落或壅高现象,以免上游渠道冲刷或淤积;出口须设消能防冲设施,以免冲刷下游,建筑物本身须满足强度与稳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