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系建筑物 在以引水灌溉、发电、航运以及排水为目的的渠道系统上,为控制水流、合理分配水量、保证渠道安全运用以及当渠道通过天然或人工障碍时所修建的建筑物。在农田水利工程中的渠系建筑物只有与水库、取水枢纽及泵站等配套使用才能发挥兴利作用,这类渠系建筑物又称灌区配套建筑物。
特点 单个工程的规模一般不大,但数量多,因此总工程量及投资却很大。如中国陕西宝鸡峡引渭灌区,干渠平均每公里有建筑物3.8座,支渠平均每公里有4座;湖南韶山灌区总干渠与北干渠总造价中,渠系建筑物占44%,为取水枢纽造价的6.3倍。渠系建筑物中同类建筑物的工作条件一般相近,因此,可广泛采用定型设计和装配式结构,以简化设计、加快施工进度、节约劳力和降低造价。
类型 渠系建筑物按其作用可分为调节及配水建筑物、交叉建筑物、落差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冲沙和沉沙建筑物、量水建筑物、专门建筑物及安全设施等几类。
(1)调节及配水建筑物。用于调节水位和分配流量的建筑物。如节制闸、分水闸、斗门等。
(2)交叉建筑物。渠道水流穿过山梁或跨越溪谷、河流、渠道、交通道路时所修建的建筑物。如隧洞、渡槽、倒虹吸管、涵洞、农桥等。
(3)落差建筑物。渠道通过落差集中处或坡度较陡地段所修建的连接建筑物。如陡坡、跌水等。
(4)泄水建筑物。为防止渠道水流超过允许最高水位以避免酿成决堤事故、保护危险渠段及重要建筑物的安全或为放空渠水以进行渠道和建筑物维修等目的所修建的建筑物。渠道上的泄水建筑物主要有放空渠水或将入渠山洪排出的泄水建筑物(如溢流堰、泄水闸、虹吸泄洪道等)和将山洪自渠道下部或上部泄走的泄水建筑物(如渠下泄洪涵洞、倒虹吸管、渠上排洪渡槽等)两类。
(5)冲沙和沉沙建筑物。为防止和减少渠道淤积而在渠首或渠系中设置的冲沙和沉沙设施。如冲沙闸、沉沙池等。
(6)量水建筑物。为按用水计划向各级渠道和田间输配水量,以及为合理征收水费提供依据等目的,在渠系上设置的各种量水设施。如各种形式的量水堰、量水槽及量水管嘴等。渠道上如有符合量水条件且能达到量水要求的一些建筑物也可用来量水。如水闸、涵洞、渡槽、陡坡、跌水等。
(7)专门建筑物及安全设施。为某一专门目的而修的建筑物。如通航渠道上有船闸、码头、船坞;利用渠道落差修建的水电站和水力加工站等。安全设施是为防止和阻拦人、畜等落人渠道或渠系建筑物的设施,如安全防护栏等。
渠系建筑物的形式选择,应根据灌区规划要求和工程任务,全面考虑地形、地质、建筑材料、施工条件、运用管理、安全经济等各种因素,通过比较确定。
历史与发展 渠系建筑物的修建,在中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建了大量的农田水利工程,在渠系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与造型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渠系建筑物的发展特点是:推广轻型化、定型化、标准化、装配化及先进施工技术;大力开展节水、节能、多种服务方向的建筑物形式和新材料的研究;将计算机、遥测、遥控等先进技术用于渠系建筑物的运行管理,以实现运行管理的自动化、科学化、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